A 类防火玻璃(隔热型防火玻璃)
耐火完整性:在规定的耐火试验时间内,玻璃不出现火焰穿透、高温气体穿透或因开裂导致火焰蔓延的现象;
隔热性:在耐火试验期间,玻璃背火面平均温度不超过 140℃,且单点最高温度不超过 180℃(以环境温度为基准),能有效阻断热量传递,避免背火面物体被高温引燃。
C 类防火玻璃(非隔热型防火玻璃)
类别 | 常见结构形式 | 核心技术原理 |
A 类防火玻璃 | 1. 复合层结构:单片玻璃 + 防火胶层 + 玻璃(如夹胶防火玻璃);2. 多层复合结构:玻璃 + 金属网 + 防火涂层 + 玻璃;3. 特殊单片结构:含隔热微晶材料的单片防火玻璃 | 通过防火胶、微晶层等隔热材料,阻断热传导与热辐射;金属网增强玻璃抗冲击性,避免高温开裂 |
C 类防火玻璃 | 1. 单片强化防火玻璃(如铯钾防火玻璃);2. 简单复合防火玻璃(无专用隔热层) | 依靠玻璃自身的耐高温性能(如铯钾离子交换增强耐热性),维持结构完整性;无隔热层,热量可自由传递 |
建筑防火墙、防火分区隔断(如商场、写字楼的防火隔墙);
疏散通道的防火门、防火窗(需保护疏散人员免受高温灼伤);
靠近可燃物的防火构件(如厨房与客厅的隔断玻璃,需阻止热量引燃可燃物);
有人员停留的封闭空间防火屏障(如地下车库的防火分隔玻璃)。
建筑幕墙的防火分区(仅需阻断火焰蔓延,幕墙外侧无人员停留,无需隔热);
天窗、采光顶的防火分隔(火灾中天窗主要需阻止火焰窜至上层,无需保护下方人员免受高温影响);
设备机房的观察窗(如配电室观察窗,仅需观察内部情况,无人员长期停留,无需隔热);
非疏散通道的防火隔断(如仓库与走廊的隔断,仓库内无人员停留,仅需隔火)。
技术指标 | A 类防火玻璃(0.5h/1.0h) | C 类防火玻璃(0.5h/1.0h) |
耐火完整性 | ≥30min / ≥60min(无火焰 / 气体穿透) | ≥30min / ≥60min(无火焰 / 气体穿透) |
背火面平均温度 | ≤140℃(30min 内)/ ≤140℃(60min 内) | 无要求(可超过 180℃) |
背火面单点温度 | ≤180℃(30min 内)/ ≤180℃(60min 内) | 无要求 |
热辐射强度 | 背火面 3.0m 处热辐射强度≤2.5kW/㎡ | 无要求 |